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科
部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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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财务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,遵照国家在关统一管理全院的财务、会计工作。其职责如下:

    一、负责年度会计预决算工作,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和做好各项财务资料分析、负责向工代会作预决算报告。
    二、定期检查、分析预算执行情况,考查资金使用效果,定期向领导汇报计划执行情况,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。
    三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情况,统一制定全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,建立、健全全院会计核算体系。
    四、审查各项经济承包方案,参与制定收入分配比例、奖酬金分配办法。
    五、参与学院经济决策工作,对学院重大经济问题,包括基本建设及贷款,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供领导决策时参与的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 六、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,负责办理学院各项财务收支和记账、算账、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。
    七、负责协调财政、物价、税务、审计、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学院各处室的工作关系,理顺工作各环节,保证财务有关信息交流通畅。
    八、对学院一切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:
    1、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和收支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    2、对学院物资管理进行会计监督,协助物资管理部门管理财产,指导管理人员记好财产物资账。
    3、指导和检查学院二级机构对预算经费执行情况,并监督学院二级机构的财务活动。
    九、接受国家有关机关和学院审计监察处的检查和监督,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会计资料。
    十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